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3年社會保險核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23年社會保險核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及廣大參保人員:
根據我市2023年度社會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核定工作安排,就近期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單位核定
2023年12月全市參保單位社會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核定工作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20日17:00.請各參保單位在截止日期前辦理當月社會保險變更業務的申報,并生成繳費核定通知單按時足額繳費。
二、靈活就業人員核定
2023年度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核定及繳費業務于2023年12月20日17:00停止辦理。12月20日前已進行核定的新參保、臨近退休繳費、繳納部分月份的靈活就業人員及當年稅務自主申報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請務必按時完成繳費業務。具體核定繳費方式請查閱公眾號往期發布的公告。
三、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
(一)企業。根據階段性緩繳2022年社會保險費有關政策規定,辦理緩繳的用人單位應于2023年底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逾期補繳的,將自2024年1月1日起按規定加收滯納金。請各相關企業做好資金安排,盡快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
(二)靈活就業人員。未及時繳納2022年養老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2023年可補繳2022年度養老保險,補繳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按照目前有關政策規定,2024年以后不允許補繳2023及以前年度的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請廣大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及時辦理核定繳費業務。
來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